〔自由時報記者黃維助、陳永吉、鄭琪芳、許紹軒/台北報導〕已施行逾二年的國民年金法明定,其保險費率於第三年調高○.五%(現行費率為六.五%),內政部日前將保險費率調升至七%的方案提報至行政院,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指出,這是依法來做,沒有什麼彈性,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
營業稅調高?財部︰恐影響物價
至於是否援引國民年金法的規定,一併調增營業稅率一%做為挹注國民年金的財源?財政部態度謹慎,政務次長張盛和表示,營業稅率調高一個百分點,每年可增加稅收四五○億至五○○億元,但營業稅率調高恐影響物價,應該審慎評估。
國民年金法第十條規定,國民年金保險費率,於本法施行第一年為六.五%,於第三年調高○.五%,以後每二年調高○.五%至上限十二%。但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二十年保險給付時,不予調高。
吳揆指出,國民年金法是從二○○八年十月開始施行,去年十月屆滿兩年,內政部已經作業,希望依照法律,能夠將保險費率先從六.五%調整到七%,這是依法來做,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
內政部︰目前財務沒問題
內政部社會司長黃碧霞解釋說,調高費率與財務無關,而是法律規定的期程,事實上以現在的基金額度仍然相當充裕,所謂二千多億元的缺口,其實是所有投保者現在突然一次領出年金的試算結果,但這是不可能的狀況,所以不是目前財務有問題,甚至完全沒收入只支出都還能撐八年,狀況沒有那麼糟。
政務委員薛承泰則表示,經跨部會議討論後,認為內政部依法調升國民年金保險費率,這是依據法律行事,政院「尊重」內政部依法調整保險費率,並已將此會議結論提報給吳揆裁示。
至於是否調增營業稅率一%,薛承泰表示,他主持的跨部會議僅討論國民年金法第十條有關保險費率調升的問題,營業稅率是否調增並不在討論範圍。
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則說,根據「國民年金法」規定,必要時可以調增營業稅率一個百分點,以支應國民年金財源,但財源籌措方式很多,調高營業稅率涉及物價問題,尤其最近大宗物資價格居高不下,更要相當謹慎。
據了解,對於是否調高營業稅以支應國民年金財源,內政部曾徵詢財政部意見,財政部已提醒內政部謹慎評估,以免影響物價波動,就算要調高營業稅,也應訂定調漲期間,不宜無限期調漲。
事實上,由於我國營業稅率五%,相較於其他國家偏低,營業稅喊漲已不是第一次,財政部二○○九年九月端出「中長程財政健全方案」,就曾提及將於二○一三年調升營業稅率一個百分點,當時就引起質疑,目前財政部態度較為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