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李彥穎報導】
未來派遣人員在工作地點工作滿一年,即可要求成為正式員工。勞委會今天通過勞基法派遣專章草案初稿,首度針對全國數十萬派遣人員訂定明文保障,範圍涵蓋工資、職災補償以及安全衛生等規定。但勞委會強調,目前版本還不能算是定案版本,今天起將分3梯次與政府機構、勞工及資方座談,尋求共識。
由於目前派遣人員,不被視為是正式員工,而且工作任期還「有一天沒一天」,一直被勞工團體視為我國勞工目前最大困境,今年5月1日勞動節,勞團更全面出動遊行,要求「全面禁止勞動派遣」。
因此,勞委會從去年開始研修,增訂勞基法勞動派遣專章草案,希望徹底解決此問題,日前經勞委會法規委員會審核通過。
依勞委會通過的派遣專章初稿,未來派遣工不再是臨時工,如果在工作地點工作滿一年以上,就可要求雇主將其聘為正式員工,而工作的企業也一樣視同雇主,不再只是「被派去的單位」,包括工資、職災、就業歧視等方面,都一樣必須負起責任。
草案還明定,企業使用派遣勞工人數「不得超過僱用勞工總人數3%」;但經勞資會議同意,可增至5%;經工會同意,可增至20%。
草案並限制醫事、保全、航空、船員、大眾運輸工具駕駛、採礦人員及其他經中央機關指定工作行業,應以負面表列方式,明定不能使用派遣勞工。
由於國內勞團一直反對制定「勞動派遣法」,深怕被認為「承認勞動派遣工作常態化」,因此勞委會將在今天、14日與19日分別與政府機關、勞工及資方座談,尋求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