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朱芳瑤、唐鎮宇/台北報導】
新版《勞基法》草案要求派遣公司與勞工須是長期僱傭,有派遣業者跳腳直指官員「不食人間煙火」,「企業都養不起勞工了,派遣公司怎麼養得起?」還有業者點出,政府大量勞務標案,派遣公司為了以最低標得標,不得不壓低派遣工薪資,也是派遣工權益惡化的原因之一。
正派經營的派遣公司與派遣工的僱傭契約中,請休假、勞健保、退休金提撥等項目,一定遵照《勞基法》的規範;因此派遣與正職相比,只有分紅和年終獎金有落差。他感慨,許多惡質派遣公司以抽佣或低價搶標政府的勞務標案,壓縮派遣勞工的權益,讓派遣業被汙名化。
《勞基法》修法草案將禁止派遣公司與勞工簽定期契約,派遣業者直指「不可能」,強調派遣公司在市場上負責人力媒合,協助企業在短時間內招募到大量人才,「派遣公司本身不養勞工」。
派遣公司承包的標案到期,派遣公司為了確保利潤,自然會趕緊去找下一個標案、讓這些派遣工上工,但政府打算完全禁止派遣定期契約,可能得先評估派遣公司是否有辦法承受。 例如,食品業在旺季時才需要大量人力,假使一件三個月為期的派遣案結束後,派遣公司要把派遣工放到哪?政府或許認為可以改派到科技業、傳統業,但各行業學問大不同,「不是每個勞工都能勝任各種位子」。
若政府修法限制企業使用派遣工比例,憂心將迫使企業外移,畢竟人力調配沒有彈性,獲利降低,企業只能選擇出走。政府只要能保障每位派遣工的權益,就沒有必要對企業使用派遣設限太多。
許多剛出社會的新鮮人工作經驗一片空白,但透過派遣得以進入大企業工作,為履歷加分。她質疑,勞委會修法限縮派遣工作的發展,美其名是保障勞工權益,但勞工會不會連這些基本工作機會都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