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昨通過「就業保險促進就業措施實施辦法」草案,未來「就保失業率」達二.二%以上並連續三個月,勞委會將啟動無薪假薪資補貼機制,政府將補貼無薪假勞工薪資差額的一半,若勞工期間參加政府職訓,補貼更可達七成,最長可領六個月。新制預計四月生效。
草案規定,企業減少工資及薪資幅度需在廿%到八十%之間才可申請補貼,職訓局副局長郭振昌解釋,若遭減薪資很少,就沒有補貼必要;若遭減薪資太高,可能企業即將解散、關廠,需用其他工具輔助,補貼沒有意義。
補貼薪資的計算基準是以勞保投保薪資而非實際薪資做為計算基準。
勞委會決定針對放無薪假勞工提供薪資差額補貼,一旦失業率連續3個月只升不降,且請領失業給付,佔就業保險人數的比重逾2.2%時,勞委會將對「勞保投保薪資」減薪幅度超過2成以上、8成以下的勞工,以就業保險基金提供5~7成的薪資補貼。
不過,為免雇主因此大放無薪假,勞委會設定補貼的門檻很嚴格,失業要比去年金融風暴還慘烈,才會啟動。
勞委會委員會議通過「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草案,針對經濟不景氣,勞工可能因工時縮減、薪資大減,提出補助方案。
該項方案的門檻是,企業減少工時及薪資的幅度,必須是前3個月平均的2成~8成,減少後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17,280元,採月薪制,放無薪假前勞工平均每週工時達35小時以上者,才能申請。
此外,薪資補貼是由就保基金買單,補助基準亦以勞保投保薪資為準。
符合標準的勞工,政府補貼無薪假後薪資差額的一半,如果勞工願意每個月接受16小時的職訓,補助成數最多可達7成。補助期間以半年為限,最多可延長到1年。
至於減薪幅度達9成,或減薪後薪資低於基本工資的勞工,為何不能請領補助?勞委會說,雇主減薪程度已超過一般標準,公司經營情況嚴峻,「救也救不了」,不應虛擲資源。
根據該補助辦法,若勞工原勞保投保薪資是3萬元,雇主減少工時後,每月投保薪資縮減成2萬元,與原勞保投保薪資差1萬元,則政府每月可以補助5千元,若勞工參加職訓,則可補貼到7千元。
勞委會預估,薪資差額補助開辦1次需花52億元,就保基金總額目前雖還有591億元,但依照就保法規定,就保基金中能支應薪資差額補助的金額僅80億元,因此開辦一次後就無財源,勞委會是否會修法,取消或放寬就保基金支應補助上限,有待觀察。
勞委會預計4月公告該方案後即實施,但由於發放補助的門檻,是以去年金融海嘯最嚴重時的「就業保險失業率2.2%」為標準,意即符合請領失業給付人數破12萬人才會啟動,因此,除非未來失業情況比去年金融風暴還要慘烈,勞工才有機會領到政府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