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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 > 最新消息 > 無論有無勞保身分 均享職災六大津貼

  由於因工作壓力造成的精神疾病日益增多,勞委會今(30)日公告修正勞保傷病審查準則第21條之1修正條文,未來只要勞工是因工作相關心理壓力引起的精神疾病,在經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確定後,即可視為職業病,就能獲得職業災害相關給付。

  事實上,不只屬於心理層面的精神疾病,勞工出門在外工作,風險無所不在,工安意外造成的傷病死亡,更是時有所傳。根據勞委會統計,從民國39~97年勞保職業災害累計給付件數,就有6,951萬多件,給付金額高達1,422億元。
  面對工作風險,絕大多數勞工都有勞保的基本保障,但筆者要告訴其他未參加勞保的勞工,也不用擔心!因為從民國91年職災勞工保護法上路後,沒有加入勞保的勞工,若發生職災意外,一樣可以享有各項津貼與補助。
  根據相關規定,只要勞工是因執行職務所導致的傷害,亦或所從事的是勞保職業病種類表中的工作,而導致罹患職業病,都稱為職業傷害。此外,從居處往返工作場所,應該經過的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所導致的傷害也都視為職業傷害。
  無論有無勞保身分的勞工,一旦發生職災,只要符合要件,就可享有6大津貼,包括職業疾病生活津貼,身體障害生活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看護補助。各項補助金額依傷害程度從每月1,500元至12,000元不等;如經醫師診斷必須使用輪椅、枴杖,也可補助最高6萬元的器具補助,若因職災死亡,且遺有受扶養家屬,則可申領10萬元的家屬補助金。
  而未參加勞保的受僱勞工,除了上述補助項目外,如果雇主未依勞基法給予補償,尚有殘廢補助最高103.6萬元及死亡補助最高77.7萬元可供申請。
  失業率居高不下,勞工在擔心飯碗不保之餘,也要注意工作安全,當然更不能忽略政府所提供的職場安全基本保障,才不會讓應有的權益白白損失。